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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校務公告 | 2013-12-27 | 點閱數: 700

教育局公告 46222

說明:

一、依據臺灣大學 102 年 12 月 16 日校教字第 1020100175 號函辦理。

二、本教案競賽舉辦之目的在鼓勵全國現職中學教師、實習學生/實習教師、師資生及各師資培育相關系所教授發揮創意,研發設計各式優質之創新教案,以期激化教師之教案創作能量、帶動中學教學活力。
三、教案徵稿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依參加對象區分下列二組競賽:
1、教師組:高中(職)及國中在職教師(含校長、主任)、本校及其他師資培育之大學相關系所教授。
2、學生組:各師資培育大學修習中等教育學程之學生、實習學生/實習教師。
(二)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 103 年 2 月 6 日止(報名後請於 3 月 3 日前交件)。
(三)獎項類別:各組錄取壹等獎、貳等獎、參等獎各 1 名。
(四)獎勵金額:壹等獎致贈新臺幣 8,000 元獎金,貳等獎致贈新臺幣 6,000 元獎金,參等獎致贈新臺幣 4,000 元獎金。
(五)教案主題:教案徵稿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1、創新教案之主題多元,可以自訂。
2、投稿教案必須具原創性、目前無參加任何競賽,也未曾得過獎項之作品。
3、教師組教案應實際執行過,並檢附教學相關內容如課堂照片、學生作品及上課反思等資料(學生組教案若有上述資料亦可提供)。
(六)評分標準:
1、完整性(40%):目標具體、內容完整、組織良好、評量多元、執行成果(學生組可免)。
2、創意性(30%):富有創意、活潑生動。
3、適切性(30%):符合學生能力與生活經驗,於現行中學教學環境下具體可行 。
(七)報名流程:
1、依教案競賽格式範例製作教案:請至臺灣大學師資培育中心網站下載教案競賽格式範例。
2、線上報名( 103 年 2 月 6 日止):http://goo.gl/QwIj1h 或至臺灣大學師資培育中心網站報名。
3、繳交完整稿件( 103 年 3 月 3 日止)包含:
(1)教案書面資料、紙本報名表各 1 份。
(2)電子光碟資料 1 份(應含報名表及教案電子檔,請分成兩個檔存放)。
(3)將上述資料以掛號郵寄之方式寄到 10617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 1 號國立臺灣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收,並註明教案稿件。
(八)結果公告:於 103 年 4 月 7 日(星期一)於臺灣大學師資培育中心網站公布。
1、創新教案之主題多元,可以自訂。
2、投稿教案必須具原創性、目前無參加任何競賽,也未曾得過獎項之作品。
3、教師組教案應實際執行過,並檢附教學相關內容如課堂照片、學生作品及上課反思等資料(學生組教案若有上述資料亦可提供)。
(九)得獎教案發表及展示:優秀得獎教案作者將獲邀於臺灣大學第 10 屆教育理論與實務對話研討會(暫定 103 年 4 月 25 日)當日發表、展示海報並收錄於研討會論文集。

四、台灣大學第 10 屆教育理論與實務對話研討會,暫訂於 103 年 4 月 25 日假臺灣大學應用力學研究所國際會議廳舉辦,相關資訊將另函通知。
五、有關教案競賽報名及研討會最新動態,請參見臺灣大學師資培育中心網站(http://www.education.ntu.edu.tw)或來電(02)3366-5719 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