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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校務公告 | 2014-01-03 | 點閱數: 750

請各班導師協助叮嚀各班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請家長至區公所請領 103 年度證明,以免影響下學期各項代收代辦費減免事宜。

請領 103 年度的證明文件,請在學期結束前交至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