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任期考評辦法」,名稱並修正為
「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20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118431A 號令修正發布,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12 月 20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118431D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