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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校務公告 | 2014-02-17 | 點閱數: 856

一、積分採計期限:

7 上至 103.02.10

二、作業期程:

103.2.11-2.19   第一次多元學習表現結算申請補登日

  1. 服務學習時數
  2. 獎懲
  3. 社團
  4. 體適能另予採計(具學習障礙、身心障礙、重大疾病身份)

103.3.03(一)  更新 12-e 儲值資料並開放查詢明細

103.3.05(三)  發給學生多元學習表現積分確認單

103.3.10(一)  完成家長簽名,回收多元學習表現積分確認單截止日

103.3.12(三)  第二次多元學習表現積分申請補登勘誤截止日

103.3.17(一) 競賽成績同一事由之奬勵紀錄作註記不重複採計

三、備註:

多元學習表現積分確認單內容不包含競賽成績,統一由教育局審查登錄,審查確認(103.3.12)後,同一事由之獎勵記錄學務處另作註記。(相對獎勵原始分數會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