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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校務公告 | 2014-03-19 | 點閱數: 834
南市教課(一)字第 1030238495 號
 
說明:
一、旨揭訪視時間: 103 年 3 月至 103 年 10 月。
二、訪視對象:
(一)追蹤輔導訪視:抽訪上年度訪視結果未符合教學正常化之學校。
(二)進行 103 年度全市國中訪視:訪視本市所有公私立國中(含國立)共 79 校。
三、實施方式:到校進行實地訪視,包括入班抽查常態編班、按課表上課情形、檢核課程計畫、班級課表、師資總表、班級日誌、會議紀錄等相關文件,並訪談校內師生。
四、自本年度起,國中教學正常化訪視採隨機抽訪方式進行,不預先通知訪視時間。爰請各校平時確實落實教學正常化,並依訪視紀錄表備妥相關書面資料,以備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