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市府教育局 103 年 4 月 10 日 50878 號公告辦理。
二、旨揭考試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中醫師、營養師、心理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 10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法醫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考試。」
三、考選部訊息: 103 年第二次醫師、中醫師、營養師、心理師、護理師、社工師考試、 103 年法醫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考試於 4 月 22 日至 5 月 1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報名,相關訊息可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