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26
:::
公告 訪客 - 校務公告 | 2014-05-02 | 點閱數: 707

主旨:函轉苗栗縣政府有關專輔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轉任其他教師乙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 103 年 4 月 21 日府教務字第 1030082820 號函辦理。
二、貴校有意介聘至苗栗縣之國中專輔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苗栗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請審慎選填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