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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校務公告 | 2014-05-06 | 點閱數: 573

主旨:有意申請介聘至雲林縣之國民中小學專任輔導教師,介聘成功後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 103 年 4 月 25 日府教學字第 1035413132 號函辦理。
二、檢附雲林縣政府公文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