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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訪客 - 校務公告 | 2014-06-03 | 點閱數: 746
如標題!請有意願的教師參閱下列公文及附件檔案,並於6 月 5 日(四)放學前備妥相關文件(附件三)交至教學組!
 
 
南市教課(二)字第 1030469769 號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5 月 16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30071807 號函辦理。
二、專案學分班開班一覽表如附件一。
三、本專案學分班以國民中學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現職合格專任教師為參加對象,相關錄取資格、錄取優先順序、服務義務請見附件二。
四、錄取結果及相關注意事項由開班學校將於開班前通知錄取教師並公告於該校網頁與本專案學分班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