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標:為透過多樣性的活動,讓參與的學生可以有不一樣的生活體驗,並運用團體活動來讓孩子們面對困難,並學習去找出解決的方法,以及培養學生有良好正向的休閒活動,特辦理本案計畫。
二、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辦單位: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四、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南市以琳之家關懷協會
五、協辦單位:台南市帆船協會、台南市政府社會局
六、活動對象、人數:兒童與青少年共 40 人
七、活動地點:台南市社福大樓、安平海邊
九、請各校協助於 貴校網站張貼本案訊息。
十、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本案承辦人:李秘書長(0926-824662)或方淑姿小姐(06)659-1068 分機 17 。
十一、檢附本案計畫及簡章(含報名表)各 1 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