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亞太地區創作藝術推廣協會 103 年 10 月 2 日藝協字第 10310001 號函辦理。
二、研習日期:民國 103 年 11 月 12 日(三) 13 : 30 至 17 : 00 ,該協會保有活動時程更動之權力。
三、研習地點:救國團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群英堂(台北市中山北路四段 16 號)。
四、參加對象:公私立學校教師(每校限推薦 2 位教師)。
五、報名專線:02-27335338 轉 203 李昭賢老師。
六、參加研習人員請所屬單位惠予公(差)假。
七、檢附原函暨研習簡章(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