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教課(一)字第 1030985760 號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10 月 1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110194 號函辦理。
二、邇來時有學校公開呈現個別學生之成績排名、或變相與廠商合作辦理模擬考試等違規情事發生,為導引每位學生皆能身心健全且適性發展,並確實落實十二年國教之基本精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再次重申有關學生之成績評量內容、方式、原則、處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理,請各校務必遵守,不得違反下列規定:
(一)基於維護學生權益,「學校得公告說明學生分數之分布情形。但不得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至個別學生家長如欲掌握其子女之學習成效,可透過個人資訊申請方式申請取得其子女之相關資訊,惟相關申請作業請朝簡化便民之原則規劃辦理。
(二)為循序引導學生適應新學期各項學習之考量,學校不得於寒暑假結束後之第一週實施模擬考試。
(三)為避免部分團體或人員對教育會考制度有所誤解並舉辦不合宜之模擬考試加重學生之負擔,國民中學除自行或配合主管機關辦理模擬考試外,不得協助其他機構、團體或個人辦理。
三、檢送「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及「國民中學及其主管機關辦理升學或國中教育會考模擬考試處理原則」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