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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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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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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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849
內容:
學習中心已於上週發給輔導股長發票捐贈相關活動辦法、注意事項及捐贈單位介紹
請導師協助提醒學生,
欲敘獎的學生,請務必依照規定將發票整理好後,交給輔導股長登記在敘獎單上,
輔導股長登記完畢要給導師簽名,盡量在 11/21(五)前將敘獎單跟發票交回學習中心。
自行投入發票捐贈箱視為不滿 20 張,無法敘獎喔!(學習中心學生除外)
若已經投入的請學生自己來學習中心領回。
若對活動內容有任何疑問,
請洽承辦人員:丁姿文老師,分機 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