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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校外來函 | 2014-12-04 | 點閱數: 697

【轉知】

一、 103 年 11 月 19 日北市教特字第 10342200801 號函:臺北市 104 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暨 103 學年度國民中學在校生聽覺障礙鑑定安置實施計畫。

二、 103 年 11 月 19 日北市教特字第 10342208601 號函:臺北市 104 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暨 103 學年度國民中學在校生語言障礙鑑定安置實施計畫。

三、公文、計畫內容如附件,請 查照轉知有需求學生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