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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校外來函 | 2014-12-11 | 點閱數: 65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12 月 8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30142570 號函辦理。

二、前揭計畫「資源教室輔導員」主要聘任持有國民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者,請貴校協助轉知畢業生、實習老師及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及格者,如有意願請填寫報名表並備齊相關資料,於報名時間內掛號郵寄至國立霧峰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413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1222 號)教務處收。

三、檢附:簡章、報名表、封面、工作手冊(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