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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校外來函 | 2014-12-23 | 點閱數: 701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立惠明盲校 103 年 12 月 17 日惠明學字第 1031000293 號函辦理。
二、招生對象:全國各地區(含外島)之視障、視多重障礙學生。
三、領有視障或視多重障礙身心障礙手冊之國教階段學生。(家庭低收入戶之學生優先)。
四、本校提供完整的教育服務與優質的住宿環境。(免學費)
五、聯絡人:註冊組長 張言司老師 04-25661024 轉 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