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26
:::
公告 訪客 - 校務公告 | 2015-01-08 | 點閱數: 626

 

一、因應本府儲備區長甄選作業程序異動及避免優秀人才因候用期限屆滿喪失候用資格,浪費培訓資源,爰修正第四點、第五點及第九點規定。

二、檢附「臺南市政府儲備區長甄選及培訓實施計畫」、「臺南市政府儲備區長甄選及培訓實施計畫修正對照表」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