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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校務公告 | 2015-03-23 | 點閱數: 1380

103 學年度畢業生市長獎申請期限為 10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逾期不接受補件。

 

1.申請表件可至教務處註冊組索取,或自行下載列印。

2.證明文件不齊者,該項競賽不予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