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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校外來函 | 2015-04-10 | 點閱數: 69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4 月 8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40040715 號函辦理。

二、請 貴校師生踴躍收聽,以充實特殊教育相關知能,並協助公告旨揭節目主題及日期表暨節目收聽資訊,且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