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政風處 104 年 9 月 16 日南市政預字第 1040929043 號函辦理。
二、檢附「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附件一),避免中秋佳節期間有不當餽贈或飲宴應酬
之情事肇生影響學校廉能形象,並落實辦理公務員廉政倫理事件登錄作業,落實
本府開放透明之政策。
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e 等公務園學習網」與「地方行政研習 e 學中心」、國家文官
學院「文官 e 學苑」、臺北市政府「臺北 e 大」及高雄市政府「港都 e 學苑」等 5 個數
位學習平台,均已建置公務倫理相關課程,請同仁踴躍上網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