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校運動會期間( 104 年 12 月 17 日至同年月 18 日)教職員出勤注意事項,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教師免簽到(退)實施要點」及
「臺南市立高級 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勤實施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旨揭運動會期間,本校兼行政職務教師及職員工仍須依規定簽到退;其餘教師教師需
依規定正常上下班,或依據教師請假規則辦理請假手續。因公外出時,須辦妥公出手續。
若有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而擅離職守,或差假有虛偽情事者,均以曠職論。
三、請各處室主管確實依規定督導所屬出勤事宜,人事室將不定期查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