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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校務公告 | 2015-12-22 | 點閱數: 678

一、 105 學年升高中職 12 年國教政策重點編整理供各班宣導用,詳如附件


二、 Q&A(12/22 已與教育局宣導團確認)
1.p14  105 年志願序(10 分)
Q.原文:同一所學校第 2 次選填,視為不同志願序,但積分有無差異?
A.若尚歸同一志願群組,積分相同


2.p25 免試保障名額
Q.志願中有免試及特招志願,若要享有免試保障名額,免試志願學校要放在第一志願序還是放在第一志願序組就好
A.免試志願學校一定要放在 1-1(在最前面),就是第一組第一個

(104 學年是一校一志願序,但 105 學年改成三校一志願群組,已請轉知教育局檢視對外文件視需要將志願"序"改成志願"組"字眼,以免造成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