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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校務公告 | 2016-07-11 | 點閱數: 50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7 月 5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50075113 號函辦理。

二、「資源教室輔導員」主要聘任持有國民小學、幼稚園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者,請貴校協助轉知畢業生、實習老師及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及格者,如有意願請填寫報名表並備齊相關資料,於報名時間內掛號郵寄至國立霧峰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413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1222 號)教務處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