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慶祝 101 年雙十國慶升旗典禮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活動程序為:上午 6 : 30─6 : 50 分報到、集合;上午 7 : 00─7 : 30 分升旗典禮。 三、活動當天適逢國定假日,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參加者,請各單位自行設簽到簿,並於活動後 6 個月內補假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