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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校務公告 | 2017-01-06 | 點閱數: 514

五專多元學習表現採計方式有別於一般高中升學

五專多元學習表現採計時間至5/15日截止(一般高中職採計至2/12)

有意願申請五專的學生及家長歡迎點入網址看教育部詳細的說明

http://me.moe.edu.tw/junior/show_page.php?pid=29 

 

部分重點擷取:

多元學習表現 - 服務學習

  1. 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任滿一學期得 1 分,同一學期同時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仍以 1 分採計 ,副級幹部除副班長及副社長外,其餘副級幹部均不採計。
  2. 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務滿 8 小時得 1 分。
  3. 本項目累計積分上限為 7 分。

多元學習表現 - 日常生活表現評量

  1. 日常生活表現評量係指學生在校之獎懲紀錄情形,採計獎懲相抵後之表現:
    (1) 無記小過以上處分紀錄,並經獎懲相抵後得 1 次大功(含以上)者得 4 分。
    (2) 無記小過以上處分紀錄,並經獎懲相抵後得 1 次小功(含以上)者得 3 分。
    (3) 無記小過以上處分紀錄,並經獎懲相抵後得 1 次嘉獎(含以上)者得 2 分。
    (4) 獎懲相抵後無任何懲處紀錄者得 1 分。
  2. 記功嘉獎累進原則: 3 嘉獎折算為 1 小功, 3 小功折算為 1 大功。
  3. 獎懲相抵原則:嘉獎/警告累計 3 次,以 1 次小功/小過計;小功/小過累計 3 次,以 1 次大功/大過計。

多元學習表現 - 體適能

  1. 體適能檢測項目係指:肌耐力(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柔軟度(坐姿體前彎)、瞬發力(立定跳遠)、心肺耐力( 800/1600 公尺跑走)等 4 項。
  2. 體適能檢測成績其中 3 項達門檻標準者得 6 分、 2 項達門檻標準者得 4 分、 1 項達門檻標準者得 2 分。
  3. 持有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學生之證明,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或持有公立醫院證明為重大傷病、體弱學生,考量學生身心發展差異及就學權益,將比照 3 項達門檻標準者得 6 分。
  4. 體適能各檢測項目門檻之標準,請參考《教育部體育署體適能網站》說明。

技藝優良

  1. 技藝優良項目係採計學生在校之技藝教育課程學習成績表現,鼓勵技藝表現優異或對技藝實習有興趣之學生。
  2. 採計方式為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達 90 分以上者得 3 分、 80 分以上未滿 90 分者得 2 分、 60 分以上未滿 80 分者得 1 分。

弱勢身分

  1. 弱勢身分係指報名時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之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等身分者,給予 2 分。
  2. 若學生同時具備 2 種以上資格者亦僅得擇一計分。

均衡學習

  1. 均衡學習係採計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三大學習領域之七年級上、下學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等 5 學期成績,若 3 項領域 5 學期平均成績皆達 60 分以上得 6 分、 2 項領域 5 學期平均成績皆達 60 分以上得 4 分、僅 1 項領域 5 學期平均成績皆達 60 分以上得 2 分。
  2. 資賦優異縮短修業年限學生以其實際就讀學期數進行平均成績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