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 106 年度語文競賽指導教師研習實施計畫」(如附件)辦理。
二、本局 106 年 1 月 10 日南市教社字第 1060069580A 號函(諒達)。
三、參加對象:以各校推薦之語文競賽指導教師或教師組選手為優先,若尚有餘額則開放其他教師參加。
四、研習項目、時間及地點:請詳參「臺南市 106 年度語文競賽指導教師研習實施計畫」第六點。
五、報名方式:
(二)非市立學校與非編制內教師:請填妥報名表並傳真至各承辦學校彙辦,傳真後並請務必以電話確認(承辦學校傳真及聯絡電話請參閱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