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告 104993
本市 106 年度國中教師申請市內介聘服務積分審查注意事項
一、本市 106 年度國中教師市內介聘積分審查作業訂於 106 年 5 月 9 日(星期二),假歸仁國中學生活動中心(歸仁區文化里 1 鄰文化街二段 2 號)辦理。
二、審查時間為當日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 30 分。補件時間為下午 3 時 30 分至 4 時【逾期不予受理】,請申請介聘教師事先檢視備齊相關申請表件。
三、未於教師介聘系統登錄者,不予受理現場報名。
四、審查當日應備文件:申請表(請以 A3 格式列印)、教師證書、最高學歷證明、積分證明相關文件,上述各項證件正本暨影本依序排列裝訂成冊(除申請表、服務年資及研習證件正本由小組存查外,其餘證件正本驗後當場發還,影本由小組存查,另影本請申請人簽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若委託他人者應另檢附積分審查委託書(如附件)及雙方身分證正本。
五、因歸仁國中校內停車位有限,審查當日除機車可停放校內外,汽車請停放至中正北路一段週邊、文化街二段週邊或仁壽宮對面停車場。停放中正北路者可從該校活動中心旁側門進入,停放文化街及仁壽宮者從大門口進入。
六、請貴校核實予以申請審查教師之公假,惟課務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