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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校務公告 | 2017-08-04 | 點閱數: 596

詳情請下載簡章(附履歷表),謝謝!

 壹、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人事及業務經費辦法辦理。

  二、臺南市 106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辦
      理。

貳、錄取名額: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一名,備取兩名。

 參、報名資格:

  •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 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肆、工作內容:
  一、 

工作內容:
  一、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相關業務。

  二、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配合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三、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實施學生學習、評量、生活輔導事宜。
  四、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五、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