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26
:::
公告 訪客 - 學生活動訊息 | 2017-09-05 | 點閱數: 577

一、旨揭競賽實施計畫業經本(106)年 6 月 26 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060664601 號函函知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

二、本競賽採「第一階段─初審」、「第二階段─複審及成果發表」二階段方式辦理,競賽資訊說明如下:

(一)報名資格:

1、國小組:就讀本市公私立國小三到六年級學生。

2、國中組:就讀本市公私立國中學生。

3、本競賽限小組報名,每組限 2 至 6 人,不受理個人報名。指導教師限任教於本市公私立國中小之合格教師或經合法任用之代理(課)教師或實習老師,每件作品指導教師最多 2 人。報名須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不受理個別作品單獨報名。得跨校組隊,以報名學校為代表學校。

(二)報名類別:分為「人文社會科學」及「數學自然科學」兩類,如同時報名兩類均通過初審,而有複審發表時間衝突之情形,應由所屬學校代表於複審發表序抽籤當天自行與其他學校協調妥處。

(三)初審:

1、報名: 106 年 9 月 4 日(一)起至 9 月 15 日(五)下午 4 時止,以學校為單位,由各校承辦人員至競賽報名網站(http://create.tn.edu.tw/index.php)統一報名。報名後各校參賽團隊始得上傳資料,請各校承辦人員務必依限完成報名。

2、資料繳交: 106 年 9 月 4 日(一)起至 9 月 15 日(五)下午 4 時止,電子檔以上傳時間為準,紙本資料以郵戳為憑。電子檔與紙本資料均需於期限內上傳繳交,任一項逾時概不予受理。

(1)電子檔由各參賽團隊隊長(第一作者)至競賽報名網站(http://create.tn.edu.tw/index.php),登入上傳。

(2)紙本資料以學校為單位,由各校承辦人員統一郵寄至承辦學校,國小組請寄至 700 臺南市中西區府前路一段 239 號建興國中輔導室收(電話: 06-2132640)。國中組請寄至 700 臺南市中西區成功路 235 號中西區成功國小教務處收(電話: 06-2222239 轉 704),承辦單位不受理個別作品單獨郵寄(採親自送達方式者,須於期限內經建興國中輔導室或中西區成功國小教務處簽收為憑,未經簽收者,視為未完成報名)。

          3、結果公告:預訂 10 月 20 日(五)公告於本市教育公告系統。

(四)複審:

1、資料繳交:由各參賽團隊隊長(第一作者)上傳至競賽報名網站(http://create.tn.edu.tw/index.php)。口頭發表簡報電子檔上傳期限自 106 年 10 月 23 日(一)起至 11 月 3 日(五)下午 4 時截止,以上傳時間為準,逾時繳交酌扣該項目加權總分 1 分。

2、口頭發表:

    ( 1 )國小組:發表序抽籤訂於 10 月 30 日(一)上午 10 時於本市建興國中大會議室辦理,請初審通過之學校務必派員代表參與複審發表序抽籤及領隊會議。 10 時未到者由建興國中代抽,不得異議。抽籤結果於當日下午 6 時前公告於本市教育公告系統,複審口頭發表訂於 11 月 11 日(六)於建興國中舉行。

    ( 2 )國中組:發表序抽籤訂於 10 月 31 日(二)上午 10 時於本市中西區成功國小視聽教室辦理,請初審通過之學校務必派員代表參與複審發表序抽籤及領隊會議。 10 時未到者由中西區成功國小代抽,不得異議。抽籤結果於當日下午 6 時前公告於本市教育公告系統。複審口頭發表訂於 11 月 12 日(日)於中西區成功國小舉行。

3、結果公告:訂於 106 年 11 月 13 日(一)公佈於本市教育公告系統。

  三、競賽網站:

    (一)本市 106 年度國中小學生獨立研究競賽入口網: http://activity.tn.edu.tw/study/index.html (可由入口網下載實施計畫並連結至競賽報名網站)。

    (二)競賽報名網站: http://create.tn.edu.tw/index.php

  四、參賽注意事項:

    一請各校承辦人員於報名期間提早登入系統進行報名,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線上報名及紙本報名資料寄送,避免影響參賽學生權益。

    二初複審資料之電子檔由各參賽團隊之隊長第一作者負責上傳,各團隊隊長應事先申請/啟用帳號,並於資料上傳期間提前確認系統操作事宜,務必於期限內完成資料上傳,逾期上傳者依簡章規定辦理。

    三請各校承辦人員、指導教師及參賽團隊事先詳閱競賽實施計畫及競賽入口網之「系統教學」資訊,相關問題得參考競賽入口網之「諮詢服務」於上班時間內洽詢。

    四各項報名及資料上傳截止時間於截止當天之下午時為止,請各校承辦人員及參賽團隊注意並依限完成。

    五本競賽相關規定,依據本年度實施計畫為準,如有未盡事宜或活動計畫修正時,將不個別通知,依本局公告或活動網站最新消息公告為準。

 

五、詳細競賽辦法、格式規範及競賽期程,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