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106 年 9 月 25 日高師大特教字第 1061008687 號函辦理。
二、研習地點: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 6 樓第三會議室。
三、本研習辦理時間恰逢假日,請貴校惠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假出席,並補休一日。
四、檢附:原函及相關資料(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