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法官學院 106 年 11 月 20 日官院教和字第 1060002340 號函辦理。
二、研習營訊息如下:
(一)時間: 107 年 1 月 31 日至 2 月 1 日。
(二)地點:法官學院 2 樓國際會議廳(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 103 號)。
(三)參加對象為高中職及國中教師,研習名額為 178 名,每校報名人數以 1 名為限,請參加研習者,於 106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額滿為止)逕至司法院網站報名(網址: http ://http://www.judicial.gov.tw/)。
(四)該學院提供基隆、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學校研習人員住宿。
三、請依「教師請假規定」本權責辦理所屬參與教師假別登記事宜,另凡參加研習營之教師於研習期滿後,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
四、詳細資訊請參閱來函、活動議程表及學院位置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