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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訪客 - 校務公告 | 2017-12-05 | 點閱數: 1235

依據教育局公告編號第 116151 號辦理,教育局欲調查國中科技領域師資,請本校正式教師同仁如持有下列教師專業證照,請在12 月 6 日下班前將證書影本交給教學組登記列表。

 

一、生活科技及資訊科技目前授課教師數:  
學校名稱 ○○國中 倘無授課教師(具該科教師證及不具該科教師證人數皆為「0」者),請說明原因
目前授課教師 生活科技 具該科教師證人數    
不具該科教師證人數  
資訊科技 具該科教師證人數    
不具該科教師證人數  
             
二、具生活科技及資訊科技合格教師(含第二專長)名單:  
領域 科目 教師證書
類別
教師姓名 教師證號 目前授課科目 人數合計
自然與生活科技 生活科技 生活科技(工藝)        
     
生活科技與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二者並列        
     
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        
     
生活科技        
     
工藝        
     
資訊科技 中等學校電腦
(電子計算機)
       
     
中等學校電子計算機        
     
中等學校資訊科        
     
備註: 1.本調查表教師僅含編制內正式教師(不含代理代課教師)。    
  2.為配合新課綱實施,請貴校務必確實填寫具有生活科技及電腦科教師人數(含具第二專長教師證者)。
  3.請按不同教師證書類別填寫,並檢附上述教師教師證書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並核章)以供查核。
  4.不足欄位者請自行增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