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期末有老師再次詢問小老師敘獎的問題,請參閱本校辦法如附件。
二. 小老師依節數敘嘉獎,上限4次嘉獎(可分給不同學生,但總額不變)。幹部除班長上限2次小功外,其餘幹部上限1次小功。
三. 學校未設立嘉獎和服務時數的互換辦法,小老師敘獎無法以嘉獎更換志工服務時數。(除了像糾察隊或手機志工,辦法已有明定可選擇服務時數或嘉獎之外)。若老師有需要學生志工服務,請老師另外給學生核發時數,但請老師考量公平性及公正性原則,核實登錄。
進階搜尋
蘇丹色素食安專區
人權教育資源中心
台南市教育局
心情溫度計
公視兒少資源網 - 提供全台教師影音教學資源與數位教案平台
臺南市國中輔導系統
臺南市學生心理感受問卷
校園生活問卷暨網路使用情形問卷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台南市健康體適能與飲食教育網站
全民資安素養網
布可星球 Book Planet
歸仁國中課程計畫備查資源網
校長遴選區
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網站
CIRN─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生生涯輔導網
租稅教育及宣傳
歸仁國中 - 防災主題網
CRPD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