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局來函指示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詳如附件)
主旨:茲有民眾反應各機關人員受訓差勤管理過於寬濫,嚴重影
響民眾對本市公務人員的觀感,請加強人員差勤管理並落
實職務代理人制度,以確保為民服務品質,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市府 101 年 11 月 2 日府人考字第 1010915342 號函辦理。
二、有關教職(員)工申請公(差)假參加講習、訓練,請各機關
學校衡酌路程遠近、交通工具及研習課程長度……等覈實
核准人員差假,不得寬濫,並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以確
保為民服務品質。
三、檢附說明一市府函影印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