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臺南市安南區海佃國小

:::

主內容區域

文章列表

朱賢榮 - 風雲榜暨政令宣導 | 2026-03-24 | 點閱數: 131
本校 TEEBALL 隊參加 臺南市 115 年國中小 TEEBALL 對抗賽   成績優異 恭喜 海佃 A 隊 榮獲國小 A 組 亞軍 海佃 B 隊 榮獲國小 A 組 優勝 海佃 C 隊 榮獲國小 B 組 亞軍   感謝班級導師們的支持以及到場加油打氣的家長 校長 以及 TEEBALL 隊教練 蔡賢璁老師 高珮琦老師 及 劉昆炎老師  校長郭芳朱暨全體教職員工 家長會長黃議億暨全體委員  仝賀
朱賢榮 - 風雲榜暨政令宣導 | 2026-03-24 | 點閱數: 146
田徑隊參加 臺南市 115 年國小田徑錦標賽 榮獲 女童甲組團體錦標 第三名 503 陳函妤 女童甲組 60 公尺 第六名、 400 公尺接力 第七名 504 薛亞權 男童甲組 3000 公尺競走 第三名 509 蔡易蓁 女童甲組 3000 公尺競走 第四名 603 呂承翰 男童甲組 推鉛球   第二名 604 郭樂晴 女童甲組 壘球擲遠 第一名 604 高嬿婷 女童甲組 800 公尺接力 第三名、 400 公尺接力 第七名 604 陶嘉樂 男童甲組 推鉛球 第四名 605 邱品甄 女童甲組 跳遠 第三名、 800 公尺接力 第三名、 400...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6-03-24 | 點閱數: 32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3 月 18 日臺教師(四)字第 1152600642B 號函辦理。 二、旨揭徵聘事宜請參閱附件。有意願參加徵選之教師,務請先取得服務學校同意。
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6-03-23 | 點閱數: 3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3 月 16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5700725 號函辦理。 二、檢附說明一原函、商借原則及簡歷表格式各 1 份,請逕行下載參閱。
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6-03-23 | 點閱數: 33
說明:  一、本(115)年度公教美展為持續提供同仁釋放藝術精神的展覽平台,賡續以線上美展形式辦理,參展作品計有國畫、書法、油畫、水彩及攝影等五類,共計 153 件作品。另本府同仁於同年 3 月 13 日參與之「菊色秘鏡・押花摺鏡手作課程」作品亦併同展出。 二、本年度美展作品(含 102 年至 114 年歷屆美展作品)及手作課程作品皆已上傳至本府公教美展官網( https://art-gallery.tainan.gov.tw/ ),誠摯邀請同仁前往觀展。
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6-03-23 | 點閱數: 3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3 月 5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46004556B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 1 份。 二、旨揭修正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5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46004556A 號令修正發布。 三、相關電子檔可至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6-03-23 | 點閱數: 31
說明: 一、商借教師類別及名額: (一)小學部:導師、特教或輔導教師,擇優錄取 1 名。 (二)中學部:普通型高中或國民中學各科教師,擇優錄取 3 名。 (三)若中學部或小學部無人報名或報考人員未達錄取標準,則兩學部名額合併,擇優錄取 4 名。 二、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 115 年 4 月 9 日(四)止。 三、複試日期: 115 年 4 月 11 日(六),具體時間將個別另行通知。 四、複試地點:採視訊面試方式辦理。 五、詳見簡章( https://reurl.cc/R2brze
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6-03-23 | 點閱數: 47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提升公務人員英語能力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團體施測,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測驗日期: 11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 14 時至 16 時 30 分(請於 13 時 30 分前到達測驗試場),遲到者不得入場。 (二)測驗地點:本府衛生局東興辦公室(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東興路 163 號) 5 樓禮堂。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5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止請至臺南市政府報名專區(網址: https://reurl.cc/Gam4oW )網路報名,報名費每人新臺幣 1,300 元,請依所選擇之繳費方式(信用卡、超商繳費等)依限完成繳費手續,如需申請報名費補助,請選擇紙本發...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6-03-23 | 點閱數: 37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5 年 3 月 16 日總處培字第 1150012310 號書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