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計畫辦理。
二、 研習時間: 108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 8 : 30-12 : 30 。
三、 研習地點:臺南市復興國中敬業樓三樓課輔教室。
四、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對該議題有興趣之特教教師、普教教師、家長及相關專業人員。
五、請所屬單位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全程參與之人員核予登錄時數;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若缺席時數達 1/5 以上,則不予核發時數。
六、檢附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