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7 月 1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80073959C 號函辦理。
二、旨揭實施規範及課程綱要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服務群科課程綱要」、「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身心障礙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賦優異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專長領域課程綱要」。
三、上開資料,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網址: https://gazette.na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