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3 年 9 月 30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696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人事總處業配合銓敘部調整 MyData 調查表格式及內容,請各機關辦理所屬人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時,應取用最新及正確之調查表,並多加利用線上調查表,俾供公務員確實檢視自身有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經營商業及兼職限制。
三、檢附「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操作手冊」1 份,亦可至「公務員服務網( eCPA )」最新公告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