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4 月 30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80046271 號函辦理。 二、本案推薦日期自即日起至 6 月 28 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三、本案聯絡人:救國團總團部服務處于子涵小姐,聯絡電話:(02)2596-5858 轉 208 ,電子信箱:s130710@cyc.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