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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安南區海佃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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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6-04-09 | 點閱數: 25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前開人員由本府公開頒給獎狀乙幀及獎金新臺幣五萬元,並給予公假五日,應自獲選之次日起一年內請畢,獲獎人員事蹟請服務機關登載於人事資料。

三、冊列人員職務如有異動,請即通知本府人事處;頒獎表揚時間、地點將另函通知。

四、檢附本府 115 年模範公務人員名冊 1 份。

  • 115E1034850-01.pdf
    1) 115E103485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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