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年度計畫辦理。
二、本年度獲書法類各組前三名者應參加 111 年 10 月 21 日於永康國中活動中心舉行之現場書寫,書寫完之作品(非初賽之作品)由承辦單位送件參加全國決賽。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等比賽內容請詳參實施計畫,以維護參賽者權益。
四、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五、特別注意
作品統一交至教務處後,由學校進行報名。由於報名後仍需進行參賽名單印製與補簽名手續,故校內收件時間至即日起到 9/28(三)止。
敬請有意願交件之學生與家長留意送件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