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自 111 年 12 月 1 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取消室外空間及室外場所應全程佩戴之限制,請各校(園)依教育部 111 年 11 月 30 日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本局 111 年 12 月 2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11565171 號函諒達),各項校園及教學活動之防疫工作。
二、配合上開適度放寬戴口罩防疫措施,校園防疫仍不可鬆懈,請務必落實校園各項防疫工作,以維護師生健康安全:
(一)室內戴好口罩:
1 、除用餐、飲水外,室內空間(場所),應全程佩戴口罩。
2 、直播、錄影、主持、致詞、演講、講課、拍照、運動、歌唱、音樂吹奏、合奏、舞蹈類課程及教學活動時,可不戴口罩,但課程開始前及結束後,仍須戴口罩。
(二)備妥防疫物資:定期盤點及增補備用口罩、漂白水、酒精及快篩試劑。
(三)師生健康管控:採行合宜之監測措施,掌握學生健康狀況,生病不上學。
(四)校園清潔消毒:加強校園室內外環境清消工作。
(五)午餐防疫措施:用餐加設隔板或保持適當社交距離。
(六)強化門禁管制:非必要之洽公人員不入校,並設置接待專區。
(七)提高疫苗施打率:持續鼓勵教職員工生施打 COVID-19 疫苗,提升保護力。
(八)遵守防疫規範:
1 、確診或快篩陽性者居家照護 5 日,同班師生快篩檢測。
2 、自主防疫者如有症狀不到校,如無症狀持 2 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
3 、自主防疫對象及自主健康管理者外出時仍須戴口罩。
三、檢附校園防疫措施圖卡 1 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