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2 年 7 月 18 日藝演字第 1120002114 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同時公布於該館網站(https://web.arte.gov.tw/drama/),請參賽學校逕行下載。 三、有意願參賽之學校,請於 112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一)前填妥參賽意願調查表函報本局,俾利安排相關參賽事宜;逾時未函報參賽意願調查表者,視同無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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