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該會 113 年 4 月 23 日感字第 008 號函辦理。
二、合作對象:國內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學校。
三、補助學校輔導室之兒少輔導資源,協助學生穩定就學。
四、該會提供申請通過學校執行本辦法所需經費,每校以不超過新臺幣壹拾伍萬元為限。專案內容包含個案管理、個案處遇、團體輔導工作坊、個案心理諮商。
五、本案聯絡人:陳顥專員,電話 02-66176686 ,電子信箱 chenhaw@grateful.org.com
六、檢附來函及申請辦法 1 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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