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 113 年 4 月 24 日器捐登字第 11300003412 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為鼓勵積極投入推動生命教育(須包含安寧緩和醫療、病人自主權利或器官捐贈)之學校,委託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辦理「112 年度生命教育推手獎勵」。
三、旨揭獎勵自 113 年 5 月 20 日起至 6 月 21 日止以線上方式(網址: https://youconf.at/ hpcacp113)受理申請,申請方式、評分說明及其他相關內容請詳附件「112 年度生命教育推手獎勵機制」。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02)2358-2088 分機 225 彭明珠小姐,聯絡信箱: zhu@mail.torsc.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