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局 113 年 6 月 18 日第 240310 號公告(諒達)辦理。
二、旨案實施計畫第伍點參加對象之參選組別,誤植為「請以 112 學年度之年級區分」,特此修正「請以113 學年度之年級區分」。
三、檢附修正後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