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揭注意事項修正說明如下:
(一)人員管理第 3 點:指導人員及學生名單應確實造冊及控管,以固定人員方式練習,
訂定健康監測計畫及有異常時之追蹤處理機制,確保人員落實健康監測。
(二)指導人員與學生練習期間注意事項第 2 點:考量吹奏、合唱類因排練需要無法全程佩戴口罩,
得於演奏(唱)時暫時脫下口罩,但應於不需演奏(唱)時隨即戴上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