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關資格及報名作業說明如下:
(一)參加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之國中、小學教師。
(二)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 111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五)止,免備文逕送報名表、活動人員名冊及
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相關佐證資料(請併送紙本資料及電子檔各 1 份)至
本局學輔校安科(鄭淨君小姐,電子信箱 haha199010@tn.edu.tw ),以利彙辦。
(三)本案採不連續參加為原則,由本局推薦國中及國小教師各 1 至 2 員,如報名人數超過推薦人數額度,
將由本局進行初步審查後薦報。
二、檢附活動報名簡章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