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實施計畫執行重點摘述如下:
(一)劇團表演:
以本市國小學童為主要參與對象,結合國營事業及在地企業,於溪南、溪北地區各舉辦 1 場次大型廉政宣導活動,
其中溪南場為開幕式,活動地點位於本市進學國小;溪北場劇團表演,活動地點位於本市公誠國小。
(二)戲劇工作坊暨巡迴演出:
規劃成立戲劇工作坊,以劇團授權之劇本為大綱,將表演規模小型化,由劇團指導本市學校說故事(志工)媽媽、
本府廉政志工排練,嗣由本局安排志工至本市國小校園巡迴演出。
(三)志工巡演影片製作播放:
由本局規劃製作影片,於 111 學年度下學期至 112 學年度期間,利用本市中小學餐前 5 分鐘課程時間推廣實施。
(四)融入式教學方案:
於劇本授權期間內( 111 年至 113 年),由本局規劃融入式教學方案,將劇本內容融入本市國小品格教育課程,並逐年提報執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