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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楊晶翔 - 人事室 | 2025-05-13 | 點閱數: 34
茲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100 條已明定原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自 107 年 7 月 1 日起不再適用,且該條例於 108 年 4 月 24 日公布廢止,致旨揭規定已失其法令依據,且無單獨施行之必要,爰予以廢止。
人事室 楊晶翔 - 人事室 | 2025-05-13 | 點閱數: 35
一、人事總處配合大陸委員會 114 年 3 月 25 日陸法字第 1140400262 號函送「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於 MyData 建置旨揭具結書功能,提供機關同仁線上填寫,並將於 114 年 5 月 9 日開放人事人員統計及下載等服務,請各機關廣為宣導並鼓勵所屬同仁多加利用。 二、檢附操作手冊 1 份,亦可至「公務員服務網( eCPA )」最新公告下載運用。
校內文件 黃伯軒 - 教導處 | 2025-05-02 | 點閱數: 50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4 月 17 日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以下簡稱解聘辦法)辦理。 二、本次解聘辦法主要修正部分係將調查作業按教師違法情節,由學校參酌教師行為,判斷校園事件係屬涉及教師法第 14 、 15 、 16 、 18 條或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 6 條所定教師懲處之情事,以決定學校之調查方式,並修正學校組成調查小組之程序規定等。為引導學校確實依據解聘辦法辦理校園事件程序,爰訂定旨揭案件處理程序之範本文件。 三、檢附本局所屬學校教師疑涉教師法第 16 條第 1 項所定情事之校園事件操作手冊 1 份,手冊附件可至本局網站文件下載專區─課程發展科下載。
校內文件 楊晶翔 - 人事室 | 2025-04-29 | 點閱數: 59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體育局 114 年 3 月 7 日南市體全字第 1140357523 號函規定,有關「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防治指引(下稱防治指引)」,經國教署召集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及教師團體代表討論後決議,不另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指引;惟為維護校園安全,將防治指引以附錄形式納入主管各級學校之教職員工(含運動教練)聘約參考。 二、請同仁自行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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